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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利科技(002729)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7月修订)
HCETHCET(SZ:002729)2025-07-08 11:16

(2025 年 7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 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 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 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或经营单位) 负责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 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五条 公司审计部门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有关的资料,按制度规定 提出相关处理方案。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六条 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认定和责任追究应参 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内容 第七条 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