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亮股份(002203) -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障股东会依法独立、规范地行使职 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公司是指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所称股东会,是指浙江海 亮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会。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 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1 / 11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六)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七)修改公司章程; (八)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