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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亮股份(002203) -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HAILIANGHAILIANG(SZ:002203)2025-07-08 12:46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障董事会依法独立、规范地 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和《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公司是指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所称董事会,是指依 照《公司法》设立的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董事会的性质和职权 第四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受股东会的委托,负责经营和管理公 司的法人财产,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董事会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履行职责,对股东会负责。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独立董事 三名,职工董事一名。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