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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士达(833394) - 股东会议事规则

证券代码:833394 证券简称:民士达 公告编号:2025-046 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7 月 7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其组织、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 使职权,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会议程序和决议的有效、合法,维护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北交所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 业务规则和《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制定《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议事规 则或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