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骏创科技(833533)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证券代码:833533 证券简称:骏创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7 本制度于 2025 年 7 月 7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规范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 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 报告的行为。 第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