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春染织(605189)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孙瑞霞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 条件的相关规定;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的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孙瑞霞女 士为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 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 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与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 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