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春染织(605189) - 富春染织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7月修订)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年7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 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在董事会中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1名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或应当具有独立董事身份的委员不 再具备独立性,自动失去委员资格,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程》及本实施细则 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