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浦钛业(000545) - 金浦钛业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金浦钛业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于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 本所律师仅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前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及有关的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法律意见。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 次股东会之目的而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用途。本所同意,贵公司可以 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公告材料,随其他需公告的信息一起向公 众披露,并依法对本所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1 法 律 意 见 书 致: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本 所律师参加贵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9 日在南京市鼓楼区水西门大街 509 号 26 楼会 议室召开的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 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金浦钛业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