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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泰科(301022)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7月)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关联 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 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 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主体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由第四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 (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四)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