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新疆交建(002941) -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新疆交通建设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 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其它规范性文件、《公司 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筹备、召集和组织股 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全体股东应当积极参与,确保股 东会正常召开及各股东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 行使职权。公司以及股东会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者其他机 构和个人代为行使《公司法》规定的股东会的法定职权。股东会授权 董事会或者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其他职权的,应当符合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授权原则。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 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