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业科技(300410) - 北京德恒(东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法律意见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总部基地蜂汇广场 1 栋 31、35 层 电话:0769-23229888 邮编:523000 北京德恒(东莞)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 北京德恒(东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东正业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中华人民共和 国(以下简称"中国",为本法律意见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 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现行 有效的《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指派张弛律师、李嘉豪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星期五)召开的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并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