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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阿股份(301177)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DRCODRCO(SZ:301177)2025-07-11 10:38

迪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二名。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 召集和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 生。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因辞职或解除职务导致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比例不 符合法律规定或《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应当自前述事实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 完成独立董事补选。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迪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制 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迪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