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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庆楼(605108) -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 规范董事会的组织和行为,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对股东会负责,执行股东会决 议,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包括 3 名独立董事、1 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 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每届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 可连选连任。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6、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