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庆楼(605108) -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理财业务,控制 委托理财业务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从事委托理财业务应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 值"的原则,应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为先决条件。 第五条 公司用于委托理财的资金应当是公司的闲置资金(包括闲置自有资金和闲 置募集资金),不得挤占公司正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不得因进行委托理财影响公 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还需参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必须充分防范风险,应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 无不良诚信记录、盈利能力强的合格金融机构作为交易对方。购买理财产品的品种应 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 稳健型的产品,原则上限定在银行或金融机构发行 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保证收益型和保本浮动收益型。 第七条 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