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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原尚(603813) -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功能,提高董事会的效率,健全董事会的审计评价和监督机制,确保董事会对公 司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 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是由董事组成的委员会,向 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 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及任期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均不得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其 中独立董事两名,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 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以上提名候选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由属于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 召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