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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原尚(603813) -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明确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 范董事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机构作用,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制定《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议事 及表决程序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一节 董事会及其职权 第三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四条 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1 / 15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