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勒股份(30107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_2025年7月
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 年 7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股 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期届满、解 任等离职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 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治理结构的稳定 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