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嘉和(603666) -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协助组织,由过半数独立董事 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 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代表主持。独立董事人数不足三名的,由独 立董事协商确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 第七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表决方式包括举手表决、 记名投票表决。 第八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在保证全体参会独立董事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 见的前提下,可以依照程序采用现场会议、视频、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召开,或采 取现场与通讯方式同时进行的方式召开。若采用通讯方式或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 式召开,则独立董事在专门会议决议上签字即视为出席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亿嘉和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制度》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