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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勒股份(30107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_2025年7月

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 年 7 月) 第一章 总 则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激励机制挂钩。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管理制度,报董事会和股东会审批。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政策与方案并提出建议;制定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负责审查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 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开勒环境科 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现行 的薪酬管理体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