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望软件(688083)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七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 公司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应披露的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产生较大影响以及其他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 本制度中提及"披露"系指公司按照《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公告的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应当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构(以下统称"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