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望软件(68808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七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法人治 理结构及公司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激励机制,促进公司的规 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应当不少于 15 日。 独立董事应将其在公司以外任职、兼职情况(包括兼任其他公司独立董事情况)报 告公司;上述情况发生变动时,应在发生变动后一个月之内报告公司。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要有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一 名会计专业人士。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 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