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晶光电(002273)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7月)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二〇二五年七月 1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 由第三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由关联自然 人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五) 中国证监会、深交所或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 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造成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是指: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 易管理,明确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管理职责与分工,维护公司、公司股东和债权 人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 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 其交易的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