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晶光电(002273)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7月)
二○二五年七月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实施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上市规则》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中规定的可暂缓、豁免 信息披露的情形的,可以无须向深交所申请,由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行审慎判断, 并接受深交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宜的事后监管。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 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 以下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 息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 得以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第六条 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 证所披露的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