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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晶光电(002273)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七月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和《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国家的相关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