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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龙杰(60333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和保密制度

苏州龙杰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和保密制度 (三)各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公司派驻参股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档案和印章管理人员、会议记录人员、科研技术 人员、财务会计人员、计划统计人员、法律事务人员、信息披露人员、销售人员;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和保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 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得到有效传递和审核控制,并及时、 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重大信息"是指公司在经营生产活动中发生或将要发 生会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或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已经或 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重大交易信息、关联交 易信息、重大经营管理信息及其他重大事项信息等。 第三条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公司各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