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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龙杰(603332)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苏州龙杰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 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 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 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 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