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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源钨业(002378)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ZY-TungstenZY-Tungsten(SZ:002378)2025-07-14 08:15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 年 7 月 12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内 部报告工作的管理,明确公司各部门、分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的事项收 集和管理办法,保证公司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 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责任领导、 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董事长进行报告的制度。 第二章 信息报告事务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如下人员和机构: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总部各部门以及各分子公司的负责人; (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股 5%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