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源钨业(00237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7 月 12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或者以上董事会成员组成,独立董事应当 过半数。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 根据上述第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