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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源钨业(00237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ZY-TungstenZY-Tungsten(SZ:002378)2025-07-14 08:15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7 月 12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遴选,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 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或者以上董事会成员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 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