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源钨业(00237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7 月 12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 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 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与架构 第三条 公司审计委员会由三名或者以上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 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 士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 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