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源钨业(002378)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五条 公司设立审计监察部,配备专职内部审计人员。审计监察部在公司 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独立开展审计监察工作,依照国家法规政策和公司内控制度 要求对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等情况进行检查 监督。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2025 年 7 月 12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 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 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审计是指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本制度的规定,对本公司各内部机构和控股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 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人员的职责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