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高铁(000008) -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神州高铁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五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召开股东大会通知》")以及本所律 师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和资料,同时现场审查了出席会议股东的身份和资格、见 证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参与了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票的监票计票工作。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 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5)第 472 号 致: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 场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14 日在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