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宇顺(002289)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 的情况如下: 2024年4月3日,上市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购买上海孚邦实业有限公司75%股权的议案》,同意上市公司以支付现金的方 式购买包向兵、郑露持有的孚邦实业75%股权。2024年4月26日,孚邦实业的工商 变更登记手续已完成。2024年9月27日,上市公司发布《关于支付购买上海孚邦 实业有限公司75%股权剩余价款暨交易完成的公告》,上市公司已完成全部款项 支付。上述交易涉及的资产与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不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控制, 也不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与本次拟购买资产不属于同一或相关资产, 因此在计算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时无需纳入累计计算范围。 1 关于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顺电子"、"公司"、"上市公司") 拟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中恩云(北京)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申惠碧源云计算 科技有限公司、中恩云(北京)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三个公司以下统称"标 的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