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浦钛业(000545)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GPTYGPTY(SZ:000545)2025-07-14 12:00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 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相关规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 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通过重大 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南京金浦东裕投资有限公司、南京 恒誉泰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统称"交易对方")持有的南京利 德东方橡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德东方"、"标的资产")100%股权 并同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根据本次交易的实际情况作出审慎判断,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 的规定,具体如下: 1、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依法设立和存续的有限公司股权,不涉及立项、环 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 审批事项已在本次交易预案中详细披露,并对本次交易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 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2、本次交易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为企业股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