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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超控股(002471)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5年7月)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 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作用。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并由全体独立董事 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并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对所议事项进行独立研讨,从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角度进行思考判断,并且 形成讨论意见。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