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超控股(00247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现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独立董 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 响。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应当确保有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