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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超控股(002471) - 公开征集股东权利实施细则(2025年7月)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征集股东权利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了提升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水 平,规范公开征集公司股东权利的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公开征集公司股东权利(以下简称"公开征集"),是 指符合本细则第三条规定的主体公开请求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会,并 代为行使表决权、提案权等股东权利的行为。 下列行为不属于本细则所称公开征集的行为: (一)采用非公开方式获得公司股东委托; (二)未主动征集情况下受到公司股东委托; (三)法律、行政法规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 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以下简 称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作为征集人,自行或者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 构公开征集。 公司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