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宇新材(301630) -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 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一、股东大会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公司根据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 召开了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建立了股东大会制度和股 东大会运作规范。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截至本说明签署日,公司共召开了 9 次股东大会,对董 事、监事的选举、制定组织机构相关的工作制度与管理制度、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 的事项等事项进行审议并作出决议。公司股东大会会议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 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议事规则》, 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建立了董事会制度。公司董事会为公司的决策机 构,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包括独立董事 3 人。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 换,任期三年,任期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