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宇新材(301630) - 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 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一、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 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保护公司、股东、 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建立并完善 了信息披露制度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体现了公司公开、公平、公正对待公司 股东的原则。 (一)信息披露制度和流程 二、股利分配决策程序 1、利润分配方案应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且经公 司过半数独立董事表决同意。监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需经全体监事过半 数表决同意。 2、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的过半数表决同意。 3、公司对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作出调整时,应重新报经 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按照上述审议程序批准,并在相关提案中详细论证和 说明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