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特维(688516) -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6月修订)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规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行为和信息披露相 关工作。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控股股东,是指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超过 50% 的股东;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低于 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 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四条 本规范所称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 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以下主体的行为视同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适用本规范相关规定: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