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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赐材料(002709)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草案)
TINCITINCI(SZ:002709)2025-07-07 12:16

天赐材料(002709)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 决定下设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作为主要负责对公司董 事和总经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同时对总经理提 名的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董事长提名的董事会秘书人选进行审查并 提出建议的专门工作机构。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以及《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应包括 2 名以上的独立董事。提 名委员会应至少包括一名不同性别的董事。 本制度中"独立董事"的含义与《香港上市规则》中的"独立非执行董事" 的含义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