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赐材料(002709)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天赐材料(002709)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 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至少两名。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以及《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