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利凯普(301566) - 董事会议事规则
大连达利凯普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大连达利凯普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保证董事和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提高董事会规 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并结合《大连达利凯普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 规则。 第三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受股东会的委托,负责经营和管理公 司的法人财产。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范围 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三名。其中董事长一名,董 事长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公司董事会中设职工代表董事一名。董事会 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 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五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