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利凯普(301566) - 印章管理制度
大连达利凯普科技股份公司 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大连达利凯普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印章管理, 明确印章的保管和使用审批权限,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大连达利凯普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部门印章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子公司印章管 理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印章,包含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财务章、合同 专用章、授权代表人签字章、董事会印章、部门印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含 电子签章)。 第二章 印章管理 第四条 印章必须指定专人保管,存放于固定场所,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携 带印章外出。经批准携带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 章外出的,需两人同行互相监督。 第五条 印章专管人员应坚持原则,严格按规定用印。盖印位置恰当,印迹 端正、清晰,印章名称与用印件的落款一致(代用章除外),不漏盖、不多盖。 第六条 有存根的证件、函件、介绍信应在落款和间缝处一并加盖印章。严 禁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