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利凯普(301566)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大连达利凯普科技股份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和持有 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持有股份不足百分之五但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专门召 开的会议。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二章 议事规则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 三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通知时限可不受本条款限制。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通过现场会议、通讯方式(含视频、电话等) 或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经过半数独立董事同意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若采用通讯方式,则独立董事在专门会议决议上签字即视为出席了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并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