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天励飞(688343) - 董事会议事规则
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公司董 事会及董事忠实、高效地履行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 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 上交所业务规则以及《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 会负责,行使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公司章程》及股东会授 予的职权。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本 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列席董事会会议的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 有关人员均具有约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