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天励飞(688343)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管理,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件会")颁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 豁免管理规定》(以下简称"《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规定》")、上海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 上交所业务规则以及《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 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的, 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 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 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