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电驱(600580) - 卧龙电驱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07-13)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 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 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 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以及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 或公司主动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和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 社会公众公布前述的信息,并按规定报送证券监管部门。本制度所称"及时"是 指自起算日起或者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