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石化学(688669)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七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 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 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 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的下设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规划、重大战略性投资进行可行性研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 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