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锦动力(300157) -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意见(截至预留授予日)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预留授予日)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于 2025 年 7 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截至预留授予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涉及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含 控股子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及骨干,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 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父母、配偶、子女以及外 籍员工。 三、截至预留授予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管理办法》《上 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 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